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的函
索引号: | ZDDBG220773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6〕357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9-06 |
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根据《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调研的函》(交安监水函〔2016〕7号)要求,我厅完成了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现随文报送,请查收。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2.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调查问(共
20份另装)
3.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的报告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填报单位: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填报日期:2016年4月12日
填表人:董大鹏 联系电话:029-88869057
1.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情况
√转发部文件 √出台实施制度(在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及奖惩方面是否有出台实施制度,若有请写出文件名及文号,见下表,不足可另附页)
序号 | 规章制度及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 |
1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 陕交发[2010]34号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 2010年 |
2 |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 陕交质监发〔2013〕64号 | 陕西省交通厅质监站 | 2013年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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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速公路工程、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分布
(1)示范(%) 30 (2)达标(%) 70 (3)不达标(%)
5.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提名项目(工地)评选情况
□已开展 □未开展 √计划开展
8.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存在的问题(多选)
√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
1.建议对《“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进一步具体化、细化、量化。例如:“挪用安全费用,扣2-4分、未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扣5-6分”等明确扣分值,便于操作和执行。
2.建议建立“平安工地”考核与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联动机制,增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考核结果应用力度。
附件3
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0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建设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精心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开展安全督查。截止2015年底,累计考核建设项目140个(次),考核项目全部达标,其中铜黄、延延等42个项目评为示范项目,榆绥、汉中南等6个项目为部级示范项目。全省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现将“平安工地”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平安工地”建设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我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10〕132号)统一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副厅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平安工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日常工作。同时各项目法人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步走骤及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平安工地”各项活动。2010年5月召开了陕西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等工作;2013年8月组织召开了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动员会,对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进行宣贯。
(二)广泛宣传,营造创建平安工地氛围。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采取印发图册、悬挂标语、情报板发布信息等多种媒体和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做到了“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现场有人”,积极向公路水运参建单位、参建人员广泛宣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得到了理解和支持,推动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组织开展了大量安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2013年6月,组织全省项目法人、参建单位召开了建设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培训会。
(三)强化管理,全面提高安全防控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回头望”、“安全月”等活动。积极推广“五化”管理理念,强化项目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公路安全服务保障能力;二是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为抓手,全面实施工程风险预警、预控、预案管理, 积极推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督促建设各方针对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及高边坡工程等重大风险源进行普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三是认真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过程管理、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
(四)落实责任,加强平安工地建设实效。“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按照“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管理、主管部门监管”的总体要求开展,在实施中,一是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备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承诺履约到位;二是落实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通过开展“平安工地”活动将行之有效的经验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负责对项目逐合同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求停工整改直至合格;三是落实主管部门定期通报“平安工地”评价结果,逐步推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二、“平安工地”建设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夯实安全责任。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以来,我厅组织编写了《陕西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高速公路施工作业标准化操作手册》《高速公路施工作业标准化培训教材》等10余项规章制度,各项目法人分别进行了细化;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结合工程实际重新进行了修订。为了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项目管理单位、参建单位对各工点的安全责任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公开落实;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时填写《安全责任卡》,明确参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二)认真制定并严格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制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重点从方案的编制、落实、论证和审批程序上进行检查。督促建设各方做好危险性较大工程排查工作,并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同时要求专项方案经第三方专业评估评审后再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十天线汉中至陕甘界项目管理处邀请专家对全线现浇梁方案、刚构桥等重大施工方案及全线滑坡、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方案进行评审;西安至宝鸡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路基、路面施工专项安全方案等。
(三)开展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各施工单位能够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账,通过严格登记进、出场人员,掌握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数量及工作状态。黄延、铜黄等项目对隧道作业人员采取“安全帽+芯片”管理。同时,参建各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改进培训方式,主要是教育培训由“被动式”为“互动式”,“教练式”为“参与式”;在内容上,坚持按需施教,对各级领导进行思想教育和方式教育,对重点职能部门进行责任教育和形式教育,对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教育和规范教育,对一线员工进行技能教育和素质教育,有效提升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累计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1258余次,受教育干部职工、参建人员6余万人次。
(四)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平安工地”活动开展以来,我厅多次组织回头望、安全月、安全专项督查等活动,积极深入一线查找安全隐患。督促建设各方采取隐患排查与治理两手抓的有力措施,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全省共排查各类隐患1263条,对排查的问题要求建立档案,逐一整改,整改率为100%。同时根据我省施工特点,推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领导带班制度、隧道进出口登记制度;强制推行30米以上高墩的连续刚构桥施工安装人行电梯,严禁吊篮运送施工人员;在高墩大跨桥梁施工中安装监测摄像装置,对高空作业进行全方位监控;长大隧道增设逃生通道等安全措施。
(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标准。各建设项目能够认真落实施工驻地标准化建设,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开展自查自纠,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用具,并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气候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高空作业、跨线桥的桩基、墩柱盖梁施工作业,临边防护等采用防护网、彩钢板、警示标志等措施进行有效防护;对临时用电线路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油库的选址,上下通道、消防等事项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要求进行设置,全省在建项目安全防护达标情况良好。同时安全专项费用无挪用现象,计量支付到位。
三、“平安工地”建设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了成效,但活动开展的不平衡、不深入与平安工地”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高速公路项目中,各项目、各标段间“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不均衡。个别标段施工人员对“平安工地”建设理解不全面、不到位。
(二)水运工程与低等级公路工程开展“平安工地”活动力度不足,小型码头和农村公路工程重进度、轻安全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考核结果的应用力度不够,对施工企业的约束力还不能通过市场手段来体现。
四、有关建议
(一)建议对《“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进一步具体化、细化、量化。例如:“挪用安全费用,扣2-4分、未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扣5-6分”等明确扣分值,便于操作和执行。
(二)建议建立“平安工地”考核与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联动机制,增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考核结果应用力度。